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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人守則

檔案人守則

Archivist's Code of Ethics


一、 我們理解影片與其他任何一項文化資產一樣,都是人類文化的載體,記載著珍貴的文化訊息,我們要盡我們的力量去保護影片,一如保護任何一項文化資產,並要教育社會做如是觀。

二、 我們理解在今天商品化的社會中,沒有經濟效益的老影片很容易被遺棄,我們要提高警覺做好準備,盡我們之力量搶救影片,才能使社會免於失憶,也才能與主流價值有所平衡。

三、 我們理解我們對於膠片的保護不是出於懷舊,也並非出於對於「物」的迷戀,而是思考如何把膠片記載的文化訊息,遷徙到別的載體中而被保留下來,甚至傳給後代。

四、 我們理解台灣的戲院已經全面改為數位放映,因此我們預料在未來的一段時間裡將會有大量膠片因為失去了市場價值而被遺棄,我們必須做好準備進行蒐集搶救,我們無需再爭辯但要趕快行動,我們的目的是要將這些被遺棄膠片的生命延長30-50年,這多出來的時間將讓我們社會有一個回神的機會,並且力求把膠片上的訊息轉至其他新而可靠的媒材之上。

五、 我們理解做為一個檔案管理者需要保持價值中立去捍衛檔案的完整與安全,不以個人立場與價值而作取捨,我們深知政治是一時的,人類社會的永續發展才是永久的,因此人類社會需要以史為鑒,保留下一代人類有重新詮釋檔案的機會,我們必須為他們保留那種可能性。

六、 我們理解必須遵循先保存後使用的原則,如果影片是沒有副本的單一拷貝,影片是不允許外借或放映的,以確保影片的安全與長久保存。

七、 我們理解優先保存本國的電影史料是我們的責任,但當我們遇見他國的電影史料安全性遭到威脅時,我們也必須盡力保護,因為將之視為人類文明與記憶的載體,我們以同一標準對待。

八、 我們理解尊重私有制是當前人類社會的共識,但基於維護文化資產與傳承人類社會的智慧與經驗,將之做為人類後代的必須養分時,我們願意經過溝通與對話取得所有權人的授權,才能完成上述公益志業,遇到無主影片時(orphan film)也要經過一定程序完成登錄與保護,才能成為公共資產(public domain),必須妥善處理才能把私有財產變為公共財富。

九、 我們理解不斷學習影像維護新知的重要性,要不斷在美學與理論上提升高度、深化基礎,並要謙卑的向其他學門學習,諸如:檔案學、考古學、人類學、歷史學、社會學等,以厚植影片維護的論述層次,才能與知識界對話成為知識社群的一員。

十、 我們理解在人類社會媒體發展的歷史中,因為每個時代的物質基礎與科技條件的不同,產生活動影像的載體因而不同,那是我們的責任去了解每一種載體的特性以及所代表的時代意義,以便更好的去處理人類活動影像的長久保存與影像遷徙(migration)問題。

十一、 我們理解媒體變遷是人類社會一種常態,各種新媒體的發明方興未艾,我們對於當前的數位科技並不排斥,對於其他的可能選項也樂觀期待,均抱持謹慎而樂觀的態度,如何更穩定而長久、即經濟又便捷地保存人類活動影像的可能是我們檢驗的唯一標準。

十二、 我們理解當前社會普遍推動的「數位典藏」計畫中,「數位」與「典藏」二概念是一種悖論本自相矛盾,「數位」是為了流通與加值運用,而「典藏」是為了長久保存,為未來人類保留見證,即便是文獻已經數位化了,其原件也不能丟棄,當前社會對於數位化過度樂觀我們則持謹慎態度,硬碟毀損時有所聞,我們務必作好萬全準備,不宜貿然將所有文化訊息與人類記憶全數載入數位媒體中,我們不會停止尋找各種新興載體的可能,對於我們所關切的議題而言,膠片與數位媒體都是選項之一。

十三、 我們理解當前社會發展的「雲端」資料庫是為了流通與加值運用而存在,並非為了人類活動影像的永久保存,因為它的存在必須仰賴更尖端的科技去維繫,這是建築於地球能源永不枯竭,人類社會永久和平的假設下而發展的,科學家並無法保證地球能源永不枯竭世界永無戰事,那並非他們的責任,身為一個檔案人,慎選活動影像的載體是我們的責任。

 

 

                                                      國立臺南藝術大學音像學院院長

 井拷貝教授       2014.02.18